【燕郊社区】2018年河北省高考报名时间确定!这些考生可申请加分和优先录取!

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确定。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进行。


如何申请加分?如何申请优先录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报名?报名需要注意啥……都在这里了!

报名流程 ↓↓↓

2017年11月19日前为资格初审阶段。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完成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并交纳考试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11月21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为网上申报阶段。考生需登录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和有关优惠加分、三个专项计划、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等申报工作。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

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首次登录须修改系统默认登录密码,考生要牢记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由考生个人保管不善造成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遗忘密码考生通过登录页面的“找回密码”链接,查看密码重置办法。

残疾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会影响高考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影响报考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申请优惠加分、优先录取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进行网上申请,否则不能享受相应优惠照顾政策。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其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1月26日8时至12月5日17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报名点确定并公布)为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阶段。由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考生采集照片、指纹等相关信息,考生对本人各项报名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报名登记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这些考生可申请加分 ↓↓↓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简称“三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报名点提出申请。

三侨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侨办进行审核。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到当地(户籍地或档案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2、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省籍青年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3、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不在报名时进行申请,但须于4月30日前将经市、县、乡三级(省直管县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报县级招生考试机构。

这些考生可申请优先录取 ↓↓↓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按照冀招委普﹝2015﹞4号文件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同时上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现场确认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登记。

申请优惠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应注意↓↓↓

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报名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暂行)》和《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7〕30号)的要求进行申请,否则将不具备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优惠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交报名点,并在网上报名时进行申请。因填写不实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须按照有关要求提交相关申请,逾期不提交的不再予以审核。符合农村独生子女照顾政策的考生和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其申报程序按报名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如何选择考试类型?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参加各种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参加保送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等。

参加河北省对口统一考试的对口考生、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的对口考生要选择“对口”。

注意!

“统考”与“对口”两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选择“统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考生既可选择“统考”又可选择“对口”,但只能选择一种类型。

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看这里 ↓↓↓

为便于高考招生各项工作的统筹推进,对三个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的资格审核,我省采取集中预审核办法。即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申请,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2017年有关规定进行预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审核手续。

预审核结果待国家2018年相关文件公布后,予以公示。如后期教育部下发文件,对相关考生报考资格进行重新规定,我省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

报考三个专项计划应具备的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看这里 ↓↓↓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鉴于新的居住证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对高考报名前无法及时办理居住证的,考生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办理登记凭证》参加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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