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郊社区】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益和社会服务 燕郊社区服务台 2017年6月13日 便民资讯, 最新资讯 0 273人围观 根据《廊坊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和二十六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和便利: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的权利: 一、劳动就业; 二、参加社会保险; 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参与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六、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七、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的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业的任职资格评定和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燕郊人的网上社区有温度的社区 长按二维码,关注燕郊社区By 燕郊社区服务台相关文章 欢庆六一!燕郊燕达实验学校的公立园区小花朵格外灿烂!首尔.甜城学区 【燕郊社区】微信能一次性删除“不常联系的朋友”?这是要没朋友的节奏啊 燕郊新闻:燕郊最新户口办理迁入及新生儿落户流程公告 【燕郊社区】燕郊清晨现暴雨多车被淹, 铲车揽活拉人50元一位 留言 取消回复您需要登录才能发表评论。